2020年8月18日至9月17日,县区交叉联动第十巡察组对留坝县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县医保局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部署
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医保经办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分析讨论整改方案,针对4个方面34条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逐一明确了整改目标、要求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是全程跟踪推进。局党组坚持把跟踪督办贯穿整改全过程,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限时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2个正在积极整改,其中:财务支出科目错误问题1个,工作机构设立问题1个。
三是注重长治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过程,推动医保事业再上新台阶。全年共修订完善制度机制8项,补齐了制度机制短板,有效防止了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缺失。
(1)关于“没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措施。存在所学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没有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应有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制定了《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补充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新增学习篇目6篇并开展学习研讨,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三是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医保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医保工作实际,利用周工作例会、局务会等时机,专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有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9-12月开展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12次。
(2)关于“医保局在考虑医保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不够充分,破解难题预判不足,对新时期医疗保障业务学习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存在‘重干轻学’‘急学现用’‘临时抱佛脚’的现象,导致对工作统筹思考谋划不够,抓工作力度欠缺,个别反馈问题有反弹回潮现象。如,在中央成效考核省市交叉检查中反馈的‘动态调整后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享受资助参合政策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周例会安排部署医保扶贫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医保扶贫重点工作的通知》,梳理完善了医保扶贫考核核查关注重点,研究部署医保扶贫薄弱环节解决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先后通过周例会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流程以及长护险等业务知识进行5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动态调整后错过缴费期的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补贴方案》,对动态调整新增人员在系统做好标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财政补贴参保4050人66.14万元。
(3)关于“个别党员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内容概念模糊、了解不多,掌握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在9月1日、10月14日、11月2日主题党日活动上,组织全体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的 “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二是制定了《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累计组织党员学习14次,学习篇目16篇,切实增强理论学习效果。三是检验理论学习效果,12月1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政治理论测试,测试成绩平均达到90分以上。
2.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4)关于“部分帮扶干部对帮扶工作在思想上有所放松懈怠。全县脱贫摘帽以后,脱贫攻坚工作重心转移到巩固脱贫成效上,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多数停留在完成上级下达的规定任务,认为在脱贫摘帽过程中干部职工都很辛苦,可以‘歇歇气、缓缓脚’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工作方向和重心有了偏差,积极主动参与帮扶工作意识有所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责任意识、紧迫感和思想认识。二是帮扶干部按照每周两次开展入户走访,完善走访纪实,为慢性病贫困户协助申请慢性病报销,外出务工贫困户协助申报务工补贴,切实解决贫困户的需求和困难。三是按时到帮扶村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及收入核实工作,完成镇村数据核对和信息修改工作,确保数据精准无误。
(5)关于“在履行行业医保职责上还有‘盲点’。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因市级医保系统不够健全完善,部分医保扶贫政策迟迟不能落实到位,影响了参保群众权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市级协调沟通,并向市局上报了《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系统运行中影响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有关问题的报告》,提请市医保局及时研究解决。二是针对基层反馈信息系统问题,向市局上报系统维护单,已落实解决慢性病报销及健康扶贫人员报销信息台账查询问题。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两病”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落实的通知》,规范报销程序,并对医保系统问题影响参保群众政策享受的进行补报,确保医保扶贫倾斜政策落实到位。
(6)关于“部分医保新政策不能够及时宣传到基层一线和参保群众当中,导致在全县脱贫攻坚各级检查和考核过程中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所下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0日、6月18日、11月20日联合组织部、卫健局对“四支队伍”及医疗机构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培训,并发挥“四支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制定印发了《调整部分医保扶贫政策的通知》《医保扶贫政策宣传提纲》,提高群众对新医保政策的理解和认知。三是定期将各类医保报销台账、单据反馈至镇、村、户,疏通了待遇落实有据可查、公开透明、足额保障的服务通道,推动医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实、落地,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7)关于“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数据更新和报销印证反馈相对滞后,如,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结算系统不健全,报销结算工作停滞不前,通过与市局协调后,5月中旬才解决了报销结算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两病”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落实的通知》,5月中旬对因系统影响未报销的患者进行追溯报销,目前累计报销慢性病患者9412人次192.84万元。同时,每月梳理贫困户各类报销台账,并及时反馈报销印证资料,确保贫困群众及时了解享受医保报销政策情况。
3.主动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
(8)关于“个别党员干部职工对中省市县医保行业各项方针政策、惠民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全,业务能力不熟,对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思想教育上重视不足,业务工作人员在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之余学习时间少,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机会较少,理解和掌握新医保政策不够全面,在工作履职过程中,有时较注重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评价,领导重视的工作就抓得较紧,群众需要解决但又不是很急的事就放一放再解决,没有完全将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导致服务意识不强,改善和保障民生举措不多、力度不够,破解群众关心的医保民生政策和措施不力、服务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如,参合参保信息录入不够精准,合疗系统中个别群众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身份证信息错误;2018年、2019年在医保经办审核中,出现城镇居民医保存在重复结算核销现象6人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未严格按照城保险协议规定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拨付,有延时拨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周例会开展医保政策培训,针对不同岗位政策业务制定培训提纲及报销流程,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发放《汉中市医疗保险政策汇编》,做到人手1本,为干部学习政策和执行政策提供依据。三是制定印发《全县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完善医保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方便实用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9)关于“医保局于2019年7月和2020年5月连续2次搬迁办公场所,导致便民服务硬件设施到目前仍未配置到位,服务硬件设施还不达标,服务水平与参保群众需求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建医疗保障服务大厅,科学设置了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等业务办理窗口和服务等候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制定印发了《医保经办窗口服务基本要求(试行)》,进一步规范服务人员的言行举止,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科学编制《医保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医保服务流程。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偏差。
(10)关于“随着医保制度改革和医保政策的调整,针对医疗保障领域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焦点、堵点问题,医保局在调查研究上不深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单一,关口前移积极主动担责不够。如,全县基层卫生院规模较小,部分药品因采购量少,企业拒绝配送的问题,县医保局在与上级沟通衔接协商处理上至今未得到解决,影响了药品带量采购任务进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医保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开源节流力促医保收支政策改革》调研报告,为今后医保改革工作决策依据。二是2020年11月30日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药品集中扩采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扩采的认识,提升扩采覆盖面。三是督促各医院对国家组织的前三批药品积极进行集中报量和网上采购,目前完成采购任务的90%。四是对于部分不能及时配送的企业积极跟市局汇报,并予以取缔。
(11)关于“县医保局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对于上级的会议、文件和精神不是通过具体工作安排来落实,而是通过发文开会传达相关内容,没有吃透各级会议精神,习惯于当‘二传手’以‘以文件落实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将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造成上热下冷,导致工作‘打滑’和‘空转’。如,仅2020年4月份,就召开各类会议达10次之多。如,2020年8月23日召开学习讨论活动有学习但无讨论,且参会人员仅2人。2020年8月3日、8月10日会议学习记录简单粗糙,且记录不全,难以反映会议研究的具体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发现的会议记录要素不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要素齐、内容全。二是12月10日组织干部参加全市医保系统公文写作和技巧培训,进一步了提升干部办公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及时学习上级的会议、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足。
(12)关于“查阅资料和谈话发现,医保局党组领导班子政治敏锐性不强,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责任夯的不实,抓意识形态工作合力不大,阵地管理不规范。对思想掌控不够深入全面,对干部群众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等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宣传形式,传播途径,需进一步创新。对当前意识形态宣传媒介及范围还相对局限,对外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如,县医保局根据医保工作实际,建立了‘留坝医保’微信公众号,但关注率较低,发布医保政策及工作动态信息仅11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全年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二是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摆存在问题。三是狠抓新媒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利用“留坝医保”微信公众号宣传或转载各类信息32篇。
6.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不高。
(13)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深入发动宣传教育不够,巡察查阅资料和谈话发现,一是局机关和医保经办中心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不足,认为与医保行业关系不大、和自己关系不大,参与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及部分干部对专项斗争具体工作不清楚,没有从全县大局上进行统筹安排部署。二是对医保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情况台账掌握不清,指导监督不足。三是专项斗争工作档案资料零散杂乱印证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充分认识。二是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查处欺诈骗保等手段,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推动医保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安排专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规范档案管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情况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4)关于“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但平时主要仅是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落实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得多抓的少,多数停留在学习、说教层面,致使整体工作推进不快、质量不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填写内容简单、不全面、不完整,党组成员对‘两个责任’认识有偏差,认为主体责任是‘一把手’的事,监督责任是纪检组的事,谈话中发现,个别党员干部对‘纪言纪语’表述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组书记领学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学习内容紧密结合医保业务实际,就如何推进工作落实做具体安排;二是对党风廉政学习内容开展知识测试,检验党员干部学习成效。三是及时提醒2名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内容进行充实,确保符合填写要求。
2.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5)关于“县医保局在2019年由社保中心、合疗办等部门合并新成立的单位,承担着全县4万名多参保群众医保服务,79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调度和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审核、拨付,以及医保扶贫、联村帮扶任务,面临繁重的工作任务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职责,局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分管工作过程中存在全局观念不强、责任意识不强,没有静下心钻研业务,沉下身破解难题,紧盯问题追根溯源,长效治理缺乏真实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周工作例会、主题党日活动时机,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狠抓业务知识培训,2020年累计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业务培训5次100余人,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5次,不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三是深入基层调研医保工作,11月17日向政府办上报《医疗保障工作专项调研报告》,为全县医保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6)关于“深化医保工作改革有“等、靠”思想和畏难情绪,破解机构改革中突出矛盾的办法少,尤其是亮点培树不多。实现医保信息化、标准化的建设仍有较大差距,推进医保待遇清单新制度,落实医保行业扶贫新政策,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改革,做好医养一体化改革的政策落实存在一系列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2日,组织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意见》,并结合实际推进生育保险合并、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支付方式改革等改革任务。二是积极与市局沟通,对信息系统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维护单,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门诊慢病等医保待遇政策落实台账。2020年贫困人口住院报销842人次530.1万元,慢病报销1356人次23.6万元,综合报销比控制在85%。三是探索建成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平台,不断巩固提升医保扶贫工作成效,为全县化解因病致贫风险奠定坚实基础。
(17)关于“在日常管理上与实现审批报销‘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如,2019年医保基金审计发现有多次征收医疗保险的现象,发生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分解住院、重复报销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及报表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继续实行不见面经办模式,外伤审批、家庭病床备案、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参保信息修改、医疗救助等医保经办业务均实现网上办、及时办。二是制定《医保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时限、办理流程及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三是加强异地就医备案,实行电话、QQ、微信等多渠道备案,拨付异地就医预付金100万元,2020年全县166人异地就医报销87.42万元,无拖欠报销行为。
3.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缺位。
(18)关于“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建设工作部署监督不力,没有廉政提醒谈心谈话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警示教育开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二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局属单位领导谈话实现全覆盖。三是公开《留坝县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日常监督检查提供依据。四是强化廉政教育,全年开展警示教育16次,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意识。
(19)关于“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中,监督执纪力度不大,没有形成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氛围,部分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超出服务项目收费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全年累计悬挂横幅16副,张贴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细则海报75余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根据交叉检查反馈线索及日常抽查等方式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查处,审核违规收费8例扣款290.7元,处罚872.10元;处理移交违规线索8例扣款6221.60元,处罚18664.80元。三是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学习医保领域典型案例4篇,查处打击欺诈骗保案件9件,发放通报1份,初步形成了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4.机构设置不合理,基金管理潜在运行风险。
(20)关于“医保局的主要职责就是管好群众的‘救命钱’,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局属单位仅设立了医保经办中心,并未设立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医保业务经办、基金支付和基金管理等工作均由医保经办中心负责,医保经办中心成了一个即办理又管理的工作机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形成了‘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如果长期没有专门的医保基金管理部门对基金核算、支付等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势必会增加基金运行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主要领导已向县委编办作了汇报,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机构改革统一安排,适时成立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解决该问题。
5.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不严谨。
(21)关于“未能严格执行落实公务卡制度。在查阅医保局2017—2019年账簿及资料发现,报销部分住宿费用使用现金支付的方式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公务卡使用及报销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严格落实公务卡制度,目前用公务卡报销差旅费320元。
(22)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附件明细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补齐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制定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确保今后报销资料完整、明晰。
(23)关于“固定资产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和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建立了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台账,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有账可查、有据可依。三是及时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提计折旧,全年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约29万余元。
(24)关于“支出科目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下属单位县医保业务经办中心财政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4千元,无法保障公务车辆正常运行。为保证车辆运行费不能超支,故将2019年车辆运行维护费调至办公经费中。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控制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严防支出科目错误问题再次发生。
(25)关于“无会议预算”的问题。如,2017年12月31日24号凭证中支会议费5100元,2019年12月31日24号凭证中支会议费5104元(合疗办),均无会议预算。
整改情况:对反馈的各类会议经费支出进行了查漏补缺,并完善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留坝县县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加强会议经费管理,确保会议费用及印证资料合法合规。
(26)关于“租车无租车协议及证明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公务用车审批程序,确保公务车辆使用规范有序。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7)关于“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的组织策划和内容安排上与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和自身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内容枯燥,重‘痕迹’、轻实效,搞‘花架子’,局限于政治说教、催交党费,书记讲、党员听,领导部署、党员记,且记录要素不全、记录太简略、印证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要求,开展党员带头学习业务及业务讲座等活动1次,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与业务相结合的紧密度。二是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并结合党课内容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切实提升党性教育的实效性。三是规范个人笔记,实行党员学习笔记每月支部书记签字审阅制度,做到记录内容齐、要素全。
2.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有落差。
(28)关于“换届纪律不合规”的问题。2020年8月换届过程中,医保局党支部共有5名在职党员,但选举结果为3名支部委员、并进行分工,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掌握支部换届工作要求,理顺支部党建工作关系;二是针对目前局党支部实际情况,12月8日以医保局党支部名义向医疗卫生系统党委和县机关工委说明情况。三是制定了党员发展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为壮大党员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29)关于“未按市县要求严肃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民主生活会变更为组织生活会,存在‘跑偏走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认真开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留组通字〔2020〕27号)文件,明确规定县医保局按照组织生活的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存在‘跑偏走题’的问题。同时,为保证我局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以案促改”工作步骤和时限要求,对医保局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补齐工作短板,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30)关于“医保局党支部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道德操守教育等思想政治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在有效推动各领域党组织互联互动、融合共建、引导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方面有差距。如,医保局院内、楼宇环境卫生差、机关党员未到社区开展‘双报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员两个指数四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价,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激发党员模范带头的积极性。二是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公共卫生区域进行了划分,明确了责任人,打扫时间和具体要求。三是联系帮扶村开展党员进社区入户进行走访慰问,了解及解决百姓生活中问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创新精神有待加强。
(31)关于“面对医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分析不够透彻,思想不够解放,敢于创新、敢于决策、敢于改革的精神还不足,在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去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上,与现实需要还有差距。如,在医保扶贫方面,部分贫困户理解能力、文化水平等因素,对历年来享受的参保补助金额和‘一站式’结算服务不清楚。极少数不符合32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和‘两病’病种的慢性病患者对医保政策不理解等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制定医保扶贫工作计划,下发近期重点工作通知,梳理核查要点及应对措施,避免重复出现同类整改问题。二是印发了《规范医保扶贫档案的通知》,统一将参保票据和报销台账装入“健康扶贫绿袋子”,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就可查看享受医保待遇情况。三是11月30日召开医保扶贫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政策培训会,对各类政策及办理流程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政策知晓率,2020年两病报销49人次,慢性病报销9412人次。
(四)落实中省巡视及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落实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
(32)关于“后续跟踪督促方式方法单一。各级各类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毕后,医保局虽然下发了相关文件进行督促推进,但组织工作人员下基层督促检查指导不够,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整改落实的力度,影响了整改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0日县税务局、县医保局由分管副局长、医保中心副主任带队,抽调业务专干,分别对8个镇(办)75个行政村的“四支队伍”进行了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业务专干医保工作水平。二是并通过微信群转发医保政策缴费流程及上涨原因,讲清楚政府补贴是个人缴费的2倍,最大程度争取群众对缴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在征缴期间,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局长亲自带队,对各镇(办)征缴进度进行督导检查,每周对各镇(办)征缴进度进行排名,及时通报进度较慢的镇(办),并督促加快征缴进度,截止2020年12月已完成征缴33919人,完成率达95.18%,居全市第二。
(33)关于“各级提出的医保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医保制度改革后,虽然多次在全县各类会议上对医保扶贫政策进行了培训,但因省市医保政策调整频繁,导致部分医保业务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掌握医保扶贫政策不全面,理解不够透彻,询问起来只知道个大概,影响了群众的满意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同税务部门,对8个镇(办)业务专干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发放“致参保居民的一封信”及“参保的好处”等宣传单,动员其积极参保,让群众充分理解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二是制作宣传栏和流程图,并在留坝发布和医保局公众号推送医保扶贫政策5期,提高医保扶贫政策的知晓率。三是11月30日组织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及业务专干30余人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增强服务群众质量。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34)关于“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谈话发现,医保局在梳理归纳的四个方面31个检视问题整改台账中,仍有三大类10个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到位。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依然存在照本宣科、图形式走过场,未在学懂弄通上做实做细。党建工作弱化、支部建设不规范、不达标、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未进行整改完善到位。同时班子成员在各自落实整改责任主体上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高,统筹协调不力,工作推进不实,致使部分检视问题整改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资料进行梳理补漏,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周工作例会,以及“以案促改”工作等契机,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在每次学习后至少2名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确保学懂弄通学习内容。三是强化党建工作,按照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建设要求,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公示牌上墙,增设报刊阅览架,进一步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整改,医保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从严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续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看齐。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抓好措施落实,严防问题反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一抓到底,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补课,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医保工作的动力,对所有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补缺补漏、补短补弱,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认真落实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确保落地见效。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紧密结合医保改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及时建立健全、完善优化各项办法、制度、机制,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为推动医保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 系 人:李蓉
联系方式:0916-2999618
邮政信箱:汉中市留坝县紫柏路183号留坝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中共留坝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代)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