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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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留坝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日期:2021-02-05 来源: 点击:

2019年7月16日至8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领导五个方面,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2020年1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意见建议。县局党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对照反馈的问题扎实开展了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县公安局党委对县委巡察办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反馈的5大类13个方面的问题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全盘认领,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巡察县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围绕具体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研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党委班子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中共留坝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存在问题:政治意识不够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县局党委中心学习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讲话精神和各级会议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并组织学习了《县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等相关材料;二是组织局扫黑办全体人员对扫黑除恶会议精神、文件要求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落实了对办理的涉恶犯罪集团和涉恶犯罪团伙案签字背书制度。

2、存在问题: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县局扫黑办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由局长与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由部门负责人与民警、辅警签订承诺书;二是县局扫黑办于4月13日、14日联合警务督察大队对各派出所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规范建立了整改台帐;三是结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及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专项整治持续整改;四是进一步明确从严落实全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四个必须”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

3、存在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领导包抓部门、机关联系所队制度,由局分管领导对包抓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二是县局扫黑办牵头在整改期间组织扫黑办全体民警进行学习各项文件精神,持续加压加力,杜绝思想上存在“喘喘气”、“歇歇脚”的松懈情绪;三是县局主要领导先后深入到包联的龙潭坝村、龚家院村参与开展院坝说法,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增强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

(二)依法严惩方面

4、存在问题:线索处置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县局扫黑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线索查结工作的通知》,规范线索接收、转办的流程及时限要求;二是对核查存在问题的线索由县局扫黑办提级核查;三是限时办结,2020年一季度,共核查上级转办线索3件,上报办结3件,对省、市公安机关退回我局去年办结的3件线索核查存在报告文字、结构方面的问题,全部修改完善上报;四是结合“六清”行动,对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以来上级转办的各类线索共14件,于6月30日前全部办结,受到了市公安局扫黑办的通报表扬。五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在执法办案中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移送。

5、存在问题:案件侦办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抽调3名民警充实到局扫黑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成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专班,集中对我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克难攻坚;三是由法制大队牵头对各执法单位2009年以来的罚没款项进行集中清理,截止2020年9月1日,共核销行政处罚票据17本,清理罚没款项139665.8元,现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四是实行行政处罚票据集中管理,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的罚款票据由县局法制大队统一开具,并由财务部门协助办理缴款手续及时上缴县财政,彻底解决公安系统罚没款项滞留问题。

6、存在问题:行政执法不严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县局政工部门和交警大队分别制定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对着装管理进行再明确、再规范,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辅警管理,强化日常教育监督;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县局督察大队将内务、着装管理纳入常态化督察范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问责;四是对全局现有辅警人员五险一金所需经费列出初步预算,形成专题报告并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逐年保障到位;五是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大起底,2017年1月至2019年月8月,我局共裁决行政拘留99人,执行拘留77人,对未执行行政拘留的22人逐人进行研判,对符合执行条件的已全部执行到位。

(三)综合治理方面

7、存在问题:平安建设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留坝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十有十没有”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警种部门围绕主业主责,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二是与乡村法制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全程参与问卷调查的制定、调查走访,全面收集社情民意,为乡村法制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三是县交警大队制定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工作规范实施方案》,并与城市管理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城区秩序管理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四是继续落实“护学岗”工作职责,加强幼儿园、城关小学、留坝中学上放学高峰期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确保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良好;五是常态化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加大交通违章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8、存在问题: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治乱工作走过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县局和县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2020年全县集中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全县治安问题突出小区摸排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全县治安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从强化行业场所监管、易涉黄涉赌场所打击、旅游业监管等方面全面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公安牵头作用,向行业部门发放公安提示函7份;三是积极参与配合县委政法委开展闸口石村、营盘村乱村整治,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从禁种铲毒、缉枪治爆、反诈骗等方面加强法制宣传和整治工作。

9、存在问题:部门协作配合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派出所定期与镇办综治司法部门召开联系会议实行互联动、同监管;二是8月28日下午,县公安局在武关驿派出所召开重点人口管控暨户政窗口管理工作现场会议,对重点人口管控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户政窗口民警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工作职责做了再安排再部署,全局窗口单位服务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三是由治安大队对“七类重点人员”进行再次全面梳理,目前共有219人,并强化日常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各派出所实行动态排查,落实人员管控责任,严防漏管失控;四是交警大队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印发《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协同配合,联合整治交通乱象和市容秩序,城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四)深挖彻查方面

10、存在问题:“苏案”侦办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苏卫斌恶势力犯罪集团于2019年9月20日侦查终结移送至留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1月5日进行补充侦查,11月13日完成补查工作并将证据材料移交县检察院,12月29日、30日留坝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2020年5月12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二是局扫黑办持续开展相关债权债务的申报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审判机关做好涉案财物处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领导方面

11、存在问题: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抽调3名民警充实到局扫黑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继续结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当前纪律作风教育,组织民警、辅警强化学习,进一步提升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三是坚持刀刃向内,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1名违纪违法民警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进一步纯洁了公安队伍。

12、存在问题: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自觉树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良好风气;二是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开会”的原则,精简会议数量,倡导少开会、开短会,对要求召开全局性的会议严格控制;三是县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及督察大队先后开展多轮次督导检查,督促规范文件处理程序,对涉及扫黑除恶方面文件,及时批示交办,并跟踪问效,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

13、存在问题:问题整改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扫黑办对中央、省、市督导反馈问题进行再次清理,查漏补缺,完善整改方案及整改完成相关印证资料;二是对各成员单位、派出所档案资料中缺少的上级文件进行整理下发,完善印证档案资料,做到整改真实,过程详实,资料完整;三是严格督促个别内部通报问题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过全面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压紧队伍管理责任,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管警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坚持不懈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长效机制,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民警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使公安系统广大干警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6—3921503。

 

                                          中共留坝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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