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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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8-06-25 来源: 点击:

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委)、纪工委,驻留各单位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周年,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省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周年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扬正气,促和谐”全县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为目标,以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通过创作和刊播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全县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这次廉政公益广告评选展播活动由县纪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局有关部门参与,负责对全县各部门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审查,并推荐上报。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
  四、作品分类及上报数额
  (一)影视类(含动漫) :不超过3件
  (二)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 :不超过5件
  (三)广播类:不超过5件
  (四)漫画类:不超过5件
  五、作品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作品主要内容
  1、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2、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3、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
  4、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
  5、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6、其他。
  (二)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2、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见附件)。
  5、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六、创作评选展播活动安排
  各单位将作品于7月18日前报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经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局筛选审定后,由县纪委于7月30日前统一报送市纪委宣传教育室。 8月上句,市上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 并确定上报省纪委参评作品。从9月份开始,市内各级新闻媒体刊播获奖作品。凡受到省上表彰奖励的作品,市纪委将另行给予奖励。
  七、创作评选展播活动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同时,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全县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作为面向全党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手段,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坚持专群结合,善于借用外脑、外力, 组织专业人员精心策划、创作,推出一批精品。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作为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 进家庭结合起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加大对廉政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高廉洁的良好风尚和氛围。
  附:参评作品技术要求

                                                                  2008年6月25日

参评作品技术要求:
   一、参评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二、各单位要对报送的作品认真审查, 严格把关,凡涉及抄袭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报送。参评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参评单位负责。
  三、具体要求
  1.影视广告以DVD光盘( 3份)和数码带( DVW或 DVCpro) (1份)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数字带要有1分钟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影视广告时长不少于20秒,最长不超过2分钟。
  2.广播广告以CD光盘( 3份)和数码带(DAT) (1份) 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每条广告附广告文字稿2 份( B5纸打印)。
  3.平面类广告和漫画应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作品规格为A3,背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分别报送纸质作品和电子版各2份。
  4.所有参评作品的光盘、数码带须注明报送单位、 作品类别、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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