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委)、纪工委:
为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力度,突出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的阶段重点,彰显纪检监察干部立足本职、在大震大灾面前坚守岗位的工作干劲和恪尽职守奋发工作的精神风貌,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市纪委要求和近期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的需要,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围绕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及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信息宣传报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的内容和重点
1、宣传报道我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围绕服务大局,迅速积极行动,投入抗震救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进行的有效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宣传报道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投身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及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模范执行相关纪律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同时,要积极组织网上抗震救灾舆论引导,积极参与网络评论,撰写评论、新闻跟贴、诗歌等引导文章,努力营造抗震救灾的舆论氛围,确保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要继续大力宣传学习县纪委三次全会和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
3、要进一步对落实县纪委今年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对照检查,归纳、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4、要就开展“三项检查”和“效能年建设”活动有关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实效开展宣传报道。
二、任务和要求
1、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可采用通讯、消息、信息、调研等方式。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委)、纪工委、纪委机关各室(办)每周至少上报有一定分量的信息等宣传材料1篇。
2、要注意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本单位在抗震救灾和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力求既有地域特色又对全局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3、要拓宽报送渠道,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系统内部刊物等新闻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站、网上论坛、新闻跟贴等网络传播渠道,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拓宽宣传面。
三、领导和职责
1、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期间的党风廉政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亲自抓,并确定1名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期间信息报送员,将名单于2008年6月18日前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
2、强化时效意识,确保报送信息质量,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及时发现,及早处理,争取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止重大舆情信息的漏报和迟报。所报信息必须由责任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四、检查和考核
1、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周四前将信息材料上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案件审理室将由专人负责上报信息的统计,定期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年底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信息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严格考评,并按照留坝县纪委信息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2、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结束后,县纪委将对全县纪检系统上报信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早动手、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的信息报送和党风廉政宣传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