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2023年党委会先后4次研究环保相关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二是切实发挥林(山)长、河长作用,严格落实巡山巡林,2023年生态护林员累计巡山800余次,并认真填写巡山记录及时做好APP打卡,河长累计巡河1600余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针对“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巩固衔接工作不到位。镇党委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有差距,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风险防控方面力度有待加强,各村产业发展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全年12个示范镇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1亿元,占年度计划166.79%。二是积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青岗坪村、柘梨园村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已超50万元,17个村(社区)均已完成年度集体经济增收15万元任务。三是全力抓好闲置资产盘活利用,通过招引企业大户,推进产业转型发展,磨坪村转产102个,其中30个种植五味子、72个种植蔬菜(蔬菜收获后继续发展食用菌产业);河西社区22个大棚转产种植羊肚菌;江口村转产55个,其中41个种植羊肚菌、8个种植中药材水白芨、6个种植蔬菜山药。
(3)针对“推进高质量发展上有差距。开展“三个年”活动重视度不够,个别项目进度缓慢,阳光房注册率、“招才引智”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排名靠后”的问题。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江口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完成投资355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101.43%。二是阳光房注册会员人数达4300多人,注册率达到130%,2023年以来,我镇红色广场阳光房可回收物投放约15.1吨,投放量在全国排第四。三是紧盯辖区项目做好督促,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建设由县城投公司负责、林麝养殖繁育基地建设为社会资本投资,镇政府加快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目前2个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三是加快研学基地创建,红二十五军军部江口旧址省级研学教育基地创建已进行申报,等待县教体局审核上报。
3.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差距。个别班子成员对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认识不深刻,政策掌握不全面,调处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单一、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抓好政策理论学习,利用周例会、晨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对中央和省市县会议精神传达学习20余次,针对我镇实际,对宅基地审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镇村干部政策理论有所提高。二是积极完善机构设置,镇级和17个村(社区)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已做到全覆盖。三是创新实施“一中心一庭两所+N”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把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3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4起、有效化解34起。四是对重点信访人员严格落实重点时段“一日三见面”等措施,目前所有人员均稳定可控。
(2)针对“平安建设工作开展不扎实。镇村交通安全教育不够,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镇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隐患化解不力,信访矛盾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领导“一岗双责”体制,探索“网格化”模式,配备一级网格77个,二级网格233个,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矛盾处置和化解责任制,统筹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综治中心等力量,实行一案一名领导包抓、一案一班人化解,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2023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4起、有效化解34起,化解信访积案3件。
(3)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工作安排力度不够,贯彻落实打折扣,镇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足,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平安留坝”关注度不够,反诈工作宣传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江口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干部例会及镇村干部大会开展普法培训16次,镇村干部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进、知、解”活动,在17个村(社区)和驻镇学校单位开展普法宣传35次。三是联合江口派出所、江口法庭、江口司法所组成普法队,在全镇17个村(社区)开展全覆盖的“院坝说法”活动,开展“院坝说法”活动68场次,受教育面达4000余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比较少,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空洞,缺乏指导性”的问题。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先后于2023年8月20日、12月27日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位镇党委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推动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级党组织落实的责任清单体系。
(2)针对“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镇党委主要领导和镇纪委的工作,对分管科室、包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疏于检查指导。镇党委对重点岗位和风险点排查不深入、不细致、不精准,工作流于形式,处于应付状态”的问题。
一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与监督职责,2023年党委对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次。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10名班子成员能认真填写纪实手册,做到内容真实,填写完整。三是紧盯重要环节、重点岗位排查风险隐患49个,制定整改措施44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针对“‘清廉留坝’建设开展不到位。镇党委对清廉留坝建设重视程度不高,‘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成效不明显,‘清廉村居’建设安排部署少,镇纪委指导检查少,对村干部廉政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江口镇党委2023年清廉留坝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对“六清”任务定责、定标、定效,年度任务已全面完成。二是用好小微权力监管《指引手册》《工作纪实》载体,围绕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村务监督如何开展等内容开展村监委会主任培训4次,指导完成履职案例68篇。三是围绕产业发展、巩固衔接、小微权力等方面开展督查12轮次,约谈干部22人次。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未严格落实‘三转’要求,纪委书记同时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镇纪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按“一正一副一专干”选优配强副书记、专干,并于7月25日对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干的分工进行了调整,确保聚焦主责主业。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最新要求,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聚力,开展集中学习53次。三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13条,查办案件7件7人,党纪处分7人,约谈镇村干部22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政治职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班子凝聚力不够强。班子成员之间缺乏密切配合协作精神,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不足,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关心不够。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调动不充分,协作配合意识不够强,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的问题。
一是始终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制定了党委年度学习计划,利用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对上级政策、文件、会议精神等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了学习研讨18次,班子成员交流发言12次。二是建立了周工作清单工作机制,周一安排、周四督促、周五汇报总结,围绕全镇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6轮次。三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和干部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4轮次,在青年干部读书班活动中,班子成员点评12次,切实起到传帮带作用,提升了干部的思想认识。
(2)针对“党建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镇党委研究基层党建、宣传思想、统战民宗等工作次数少。个别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镇党务人员不熟悉基层党建工作。镇党委对基层党建重视不够,指导不力,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不扎实,镇党委基层党建资料缺项较多”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每月对包联村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并签字背书。二是镇党委每季度对党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全年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2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三是召开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1次,党支部书记及村两委班干培训1次,11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培训,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扎实开展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采取“一述一评”形式,对各支部存在问题落实点评整改。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镇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成效不佳,科室之间互相推诿,部分干部对本职工作不熟悉。‘三项机制’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长期未对分管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红旗、蜗牛党支部及敬业之星等奖惩措施不明确,镇机关干部和村党员干部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双导师”制度,对33名年轻干部落实了“双导师”,实现了镇机关年轻干部“双导师”制度全覆盖;按照要求每周一组织镇机关干部开展周一讲堂,全年开展周一讲堂24次。制定《江口镇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干部写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细化《江口镇干部制度汇编》,坚持日点名、日签到、周通报,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