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0日至7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3日反馈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
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收,照单全收,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动态跟进检查,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议,学习传达了《巡察反馈意见》及巡察反馈会议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岗位实际,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并对整改工作进度、印证资料和工作配合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责任。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学习讨论、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对号入座,分别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分析了问题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保证了整改成效。四是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和整改分账,确定专人每周按时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有序进行整改消号。目前反馈4类16个问题均实现了整改销号。
二、逐项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关于学习宣传流于形式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①制定完善单位学习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集中学习,重点组织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等精神;②在整改过程中,创办学习园地2期,同时在全系统干部中开展1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测试结果均达到预期效果。通过学习提高了我们的思想认识,坚定了我们踏实苦干的工作信心,为搞好本职工作既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又提升了服务群众的工作本领。
2.关于“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开展履行扫黑除恶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自纠。针对工作失误,认真查漏补缺,在2019年8月底之前完善党组书记履职台账,整理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的印证资料。
3.关于“责任落的不实”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对重点工作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对扫黑除恶工作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各项工作档案资料,以备查阅。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方面
1.关于“思想认识水平境界低”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开展对局扫黑办、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的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层层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贯彻好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精神,做到学深吃透弄懂。
2.关于包联村“六个一”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严格按“六个一”、“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宣讲、再动员、再部署;局党组书记每月必须到村开展工作,包联干部每月不少于1次到村开展工作。
(三)依法严惩方面
1.关于“线索摸排不细不深”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①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奖惩考核、督查等制度;②认真落实县扫黑办工作要求,每周上报一次扫黑除恶工作线索,坚持“0”报告制度,并由主要领导签字背书,确保将责任落实到人。
2.关于“社区矫正人员工作严重缺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①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流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认真落实周听音、月汇报、月见面、季考核、“双八”制度等工作的实施;②建立一套严格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建立班子成员定期督查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管理机制。③对巡察组反馈的4人脱管、6人漏管及2名到期未解除矫正人员问题,在2019年9月底前全部按规定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我县33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按规定管理到位。
3、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整改工作长期处于“瘫痪”状态”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陕西省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指导司法所在2019年9月份前摸清2016年以来的安置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帮教责任书及台账;截至目前全县刑满释放人员61名的帮教措施和责任全部落实到位。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关于“十有十没有”平安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①结合我单位实际,经局党组商讨,重新制定局“十有十没有”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②根据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十有十没有”平安建设相关具体工作,做到工作推进有序,档案资料规范完善。
2.关于“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积极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联席会议制度。与维稳办、公安、法院、检察院定期会商相关工作情况,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衔接有力,坚决防止工作中存在的死角和盲点;
(五)组织领导方面
1、组织机构不健全
(1)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①重新明确局扫黑除恶机构、任务及责任;②组织开展司法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司法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2)关于工作力量单薄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①按照县委驻村轮换的要求,我局已将李世文同志抽调回本单位工作,具体负责日常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②今年按照人事部门上报的计划已为我局招录1名司法干警,为5个镇(办)招录5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已全面到岗,充实了司法行政人员。
(3)关于未按要求悬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各项制度未上墙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各项制度机制均已上墙;严格按县扫黑办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关于“宣传氛围不浓厚”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六进”、“院坝说法”和开通微信公众号等普法活动,加大扫黑除恶的宣传发动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3.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制定省委扫黑除恶第八督导组督导汉中市工作反馈共性问题,市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和县自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台账,搜集印证资。
4.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成效:严格按县扫黑办下发的成员单位资料清单要求,规范建立政治站位,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综合治理、问题整改、治乱工作7类档案,并做好更新和完善。
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扫黑除恶是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作为我们司法机关更是首当其冲,在今后工作中要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执行和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全面胜利。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将继续紧抓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销号,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搞好建章立制完善,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用制度来管人管司,减少工作中的失误,确保问题的反弹。
(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机关党建管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纪律执行到位,始终把党的建设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向社会公开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闵雅娟
电 话:(0916)3921380
电子邮箱:lbpf2020@163.com
中共留坝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