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围绕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定责、考责、问责等关键环节,拧紧落实主体责任“链条”,形成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实行清单管理,严格签字“定责”。按照市纪委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协助县委建立了县委班子责任清单、各镇办和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责任清单、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界限,切实做到以单定责、照单履责、据单问责。县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各镇办党(工)委、各部门党委(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逐级“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
强化机制保障,健全体系“考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了《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主体责任有关要求,细化分解为7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到19个牵头部门和33个协办部门。以监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为考核项目,将全县划分为镇办、部门党委、部门党组共3大类考核,细化量化指标任务,每类型单位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设置考核指标及分值计算办法,增强考核的可比性和公正性。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13次,县委书记杜润民同志批办问题线索3件、督办重要案件6件。
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力度问责。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作为、慢作为的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严格问责,做到失职必究、失察必究和工作不力必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