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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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五项措施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日期:2018-05-02 来源: 点击:

去年以来,按照中省市纪委安排部署,高陵区纪委紧盯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

强化责任担当。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制定《高陵区贯彻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2018年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计划》《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专项督查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保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方向不偏、重点突出、职责明确。

强化监督检查。2017年5月起,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区贫困户开展入户走访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产业扶贫工作情况、帮扶单位及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及作风情况,共发现问题91件,梳理群众诉求27个,切实解决群众的真实诉求。

强化线索处置。通过区广播电视台播放公告、发放信访举报监督联系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受理范围和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专人受理、台账管理、分类处置,每周与市纪委信访室对账,属于扶贫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及时转送,属于纪检监察系统核查问责的及时查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联合审计部门对全区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入户走访制度,主动征求意见,加大暗访力度,发现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对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涉嫌违纪的单位和人员,逐案逐人组织核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

强化执纪审查。紧盯脱贫责任虚化空转、脱贫政策落实不力、帮扶措施不细不实等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好派驻纪检组作用,加强对扶贫、民政、财政、发改等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职能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的,既要查处当事人,也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西安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基层干部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力、慵懒散拖、弄虚作假、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关键少数”案件做到“零容忍”、“零留存”,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对失职失责、顶风违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等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确保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落到实处。

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查处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让群众知晓,干部知羞,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不敢腐”的舆论氛围。认真梳理、分析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将典型问题进行全区通报,在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街道和重点部门开展“一案一剖析”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2018年第一季度,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初核3起,立案3起,问责5人,其中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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