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交流思考


小山村里的廉政“大事”
日期:2020-08-31 来源: 点击:

    7月2日晚上,大雨刚过,未散去的水雾在路灯的映照下显得朦胧而梦幻。路灯下的玉皇庙镇娘娘庙村组长老肖却来不及抬头看一眼夜色,他刚刚结束了晚上的水费收取工作,匆忙清点了收到的342元水费款,便向着村委会走去,他得去干一件“大事”。

    此时已临近晚上九点,娘娘庙村委会却依然灯火通明,第一书记鲁燕和几名村干部正忙碌地登记水费收取情况,水费金额虽小,但事关群众利益容不得半点差错,是一件所有人都慎重以对的“大事”。

娘娘庙村采取集中供水入户,由各组组长负责每月记录村民用水情况后向村民收取水费,收取的水费作为村自来水管护队维护费用开支。群众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后来的主动缴纳水费,村组干部作了大量工作,最终形成了“村民交水费、水费供管护、管护惠村民”的良性循环。收取的水费必须当天交至村财务管理员处,再统一报镇财政所,这是第一书记“定下”的规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迟交。起初几名组长对这样的要求十分不理解,“百来十块钱我还能贪污了不成,迟一两天交回去怎么了?”

    “不行!私存公款是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我作为县上选派的廉政特派员,有责任纠正这样的错误行为。”第一书记鲁燕斩钉截铁地答道,“这不是小事,我们得把收水费这样的与财务有关的每件事都当成‘大事’来干。”

    自今年3月任职以来,村第一书记鲁燕发挥廉政特派员职责,对村两委执行党风廉政制度和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管,规范村财收支程序,开展纪律教育宣传,及时纠正村干部坐收坐支错误行为3起,有效地化解了廉政风险。



下一条:提高基层巡察监督质量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