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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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留坝县纪委关于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日期:2021-11-19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留坝县玉皇庙镇石门子村党员汪强超强度采伐林木问题。201911月,汪强办理了木材采伐证,采伐证批准面积为3.7公顷,采伐株树为190株;201910月至12月,汪强在采伐林木期间,并未按照采伐证规定强度及要求进行采伐,而是超强度采伐林木。留坝县林业局在2020年森林督察工作中,发现了汪强在该采伐点超强度滥伐林木问题。202163日,经林业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汪强未按采伐许可规定在留坝县玉皇庙镇石门子村吊坝组大湾沟承包山违规砍伐林木128株,计材:4.962立方米,计材蓄积6.616立方米,构成滥伐林木事实20217汪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受到补植滥伐林木384株、罚款5358.96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还不能够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监管不力坚决查处、严肃问责,持续释放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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