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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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日期:2016-08-03 来源: 点击:

各镇、紫柏街道办事处党委,县委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7月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为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为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 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党中央决定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二、认真组织《问责条例》的学习教育宣传活动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纳入到“两学一做”学习计划中,把学《问责条例》与学党章党规结合学系列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原文的基础上,联系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学习讨论,每名党员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扎实开展《问责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突出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一是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规定问责的各种情形,抓住典型问题,正确运用问责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的担当精神。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三是要加大问责的力度,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

    各单位要将《问责条例》学习教育宣传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县纪委。在对严管党治党、强化问责的实施过程中的建议、意见和特色做法措施及时总结上报县纪委,县纪委将适时对《问责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联系人:聂自奎

    联系电话:3928366

                  中共留坝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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