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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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6-06-20 来源: 点击:

留纪办发〔2016〕3

中共留坝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留坝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紫柏街道办事处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驻留单位:

现将《留坝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留坝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留坝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中省市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县委十三届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二、整治重点和内容

(一)整治重点

严格落实省纪委8号文件精神,以农村(社区)、基层单位和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行业或领域为重点,严肃查处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的形象,严重透支基层党组织信用,严重伤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案件。

(二)整治内容

1.党员干部作风方面。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欺压百姓,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较大损失的问题;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生冷硬推、故意刁难,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三阻四、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等问题;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2.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在土地复垦、退耕还林、种粮直补、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救济救助救灾物资发放、城乡低保社保评定等方面存在的把关不严、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挪用集体资金,套取、骗取项目资金,巧立名目索取、摊派费用等方面问题;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搞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

3.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方面。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在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和补助资金发放等方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吃拿卡要、审查不严等问题;直接或变相插手或干预工程建设,违规发包工程或规避招标程序、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

4. 农村“三资”管理方面。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入不入账或白条入账,以及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到位;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医疗卫生服务方面。以各种名目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合作等环节收受贿赂,编造假病历、假处方骗取药品,违规操控药价,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居民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补偿款;在办理医保中弄虚作假、违纪违法,以及在办理医保、新农合手续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从中得利等问题。

6.学校办学方面。学校乱收费,以及在招生录取、基建招投标、教学设备和教材辅助资料采购、“两免一补”资金核拨、后勤服务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师德师风不正,乱办班、乱收费、乱订辅导资料,教师课后有偿补课、收受家长礼金礼品和吃请等问题。

7.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基层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和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执法不力等问题。

8.班子换届选举方面。在换届选举中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利用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等问题。

9.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基层干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变相发放福利、变相请客送礼、变相旅游等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转移到隐蔽场所或私人会所,以及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奢侈浪费、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采取分批办理、多头办理、增加桌面用餐人数等方式变相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违规操办乔迁、满月酒、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6年3月25至4月20日)。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对照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将本部门、本系统内项目实施、惠农、支农、扶贫等惠民政策的具体内容、资金使用、依据、标准、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一摸底统计、分类建立台账,于4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县纪委党风室。

(二)梳理线索阶段(201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分类逐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找出风险点,充分发挥信访、电话、网络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居民监督委员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制度的作用,采取明查暗访函询、上下联动等方式,对下达到镇(街道办)的项目、资金建立清理清查工作清单,逐项逐笔详细清查,深入研究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问题线索,找准本镇(街道办)本单位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并建立问题台账。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将摸排出的问题线索建立台帐,于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县纪委党风室。

(三)审查阶段(2016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各镇要明确1-2个重点村,各部门要列出1-2个重点站所或事项,针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究,运用好不同的调查方式,制定核查方案,明确责任、逐个销号。需要立案查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针对重大复杂的问题要提请联组完成、纪检室协助指导,重点村、重点岗位,县纪委要提办理,切实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问责处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推动反腐败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结束后,要对查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2日前报送县纪委党风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穿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纪委确定由党风室负责协调督办工作,各办案联组负责联系范围内的案件查办。各镇纪委各部门纪检组也要落实好相关责任,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压牢夯实责任。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各自在整治活动中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着重查摆当前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单位在工作中,要着力解决摸底排查、初查初核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要灵通信息,做到信息共享,资料调取顺畅,做到条块式清理清查,摸底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县纪委交办、督办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汇报。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十八大以来本部门直接实施和下达到基层的项目以及兑付的涉农、惠民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底子清,不走过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加强对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督察,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各镇(街道办)要坚决消除“零查处”现象,确保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案件数占全年案件查办总数的60%以上,对未消除“零查处”的镇(办)、部门党委(组)主要领导、纪委领导实施约谈,对此项工作不安排、不落实的,对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有案不查瞒报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也要严肃问责。县纪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案件审查年度考评。对问题较为集中、顶风违纪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的要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留坝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3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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