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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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留坝高质量发展建一言|关于对加强惠民政策有效落实的建议举措
日期:2021-09-27 来源: 点击:

按照县纪委监委“两学一开”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安排部署,结合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自己牵头包抓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对标对表“十问”、“十对关系”,我们坚持小切口突破,选择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高龄补贴、养老保险、残疾人补贴6项惠民政策入手,组建成立专项调研小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后深入江口镇、玉皇庙镇,与镇村干部座谈交流,面对面走访群众,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为破解惠民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回答“民生之问”关于如何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提供了基本遵循。现就加强惠民政策有效落实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强化思想教育,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民生工程推进落实,干群关系得到明显优化,党员干部作风不断改进,服务群众意识显著提升,但调研中也发现,由于当前正处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时期,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不同程度存在歇歇脚、松口气和等待观望态度。比如: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主观认为农村低保、高龄补助、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以群众自愿申请为主,表面上看是按程序办事,透过现象看本质,实则教条主义突出,责任心不强,主动服务意识差;有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不精不细,镇级推动落实照本宣科,村级执行政策出现偏差,双联单位和帮扶干部断档缺位;有的镇办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发现问题能力弱,监督执纪宽松软,加之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等,正是基于上述种种原因,才导致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针对这些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切实增强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二是以“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建设为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树立“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的鲜明导向;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县镇村和双联单位、帮扶干部“五位一体”责任链条,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县纪委监委要加大统筹力度,督促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着力发现惠民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优的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县在落实惠民政策方面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但仍然存在工作流程不优、救助时效不强等问题。比如:城乡低保审批流程过于复杂,多头认定、层层加码,无形之中增加工作量;特困人员财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五保户死亡后资产长期闲置,有的甚至被侵占挪用;集中供养五保资金使用不精准,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廉政风险较高;临时救助审批不及时,流程不顺畅,审批权限不切基层实际;高龄补贴到龄发放不及时、死亡继续领取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对此,建议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县民政部门应制定出台特困人员财产管理办法,并重点在强化制度执行和日常监管上下功夫,确保财产管理规范有序。同时,要强化集中供养五保资金日常监管,修订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探索推行三方代理记账方式,切实规范财务管理,有效降低廉政风险。二是优化工作流程。结合留坝实际,简化城乡低保审批流程,探索建立审批权限下放镇办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应保尽保、动态监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受理方式,不断优化临时救助申报审批流程,在落实好2000元以内镇级临时救助审批的同时,将可能导致重大生活困难的紧急救助金额镇级审批权限提高到5000元,县级审批时限从两月一审批简化到一月一审批,提高救助时效性。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县卫健部门应建立全县高龄补贴到龄预警台账,推行县级部门到龄提醒、镇村信息核实、按月集中审批等制度机制,破解到龄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创新推广“三秦宝”高龄补贴线上生存认证工作,确保死亡人员及时停发补贴,在具体工作中,要积极与县人社部门沟通协商,同养老保险生存认证一并开展,避免重复工作给基层增加负担。

三、强化协作配合,着力解决整体合力不足的问题。调研中发现,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沟通衔接不畅、协作配合不佳,尤其是各行其是、各自为阵的问题较为突出。比如:在残疾人办证、换证工作中,县民政部门只管资金发放、残联部门只管级别认定,两家都是本位主义思想,没有与卫健部门深入沟通,有效破解残疾等级鉴定只能到市级医院进行的难题,极大增加了群众负担和镇村工作量。又比如:在养老保险缴费中,县人社局只管统计反馈、县税务局只管收钱,但由于两家衔接不紧密、对接不及时,在给镇村反馈数据中出现时间偏差,造成多次重复核实问题,镇村对此意见很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低保户、残疾人户等困难群体在缴纳养老保险时可享受一定减免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县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数据不精准,动态更新不及时,县人社部门无法在县级平台标注,导致同村同等条件下有的享受有的没享受,影响了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县民政、残联、卫健部门主动谋划,灵活采取邀请有资质的机构到留集中鉴定、在县医院开设鉴定业务等方式,妥善解决好残疾人办证难、换证难的问题。同时,建议县人社部门主动与县税务局精准对接,最大限度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差,减轻镇村工作负担。此外,县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动态监管和信息互通,确保困难群体养老保险缴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强化培训宣传,着力解决工作质效不佳的问题。调研中发现,去年以来,随着镇村换届全面结束,干部调整较多,落实惠民政策的业务能力水平亟待提升。比如:有的镇办分管领导对惠民政策研究不深入、审批流程掌握不熟练、政策界限把握不精准,以至于在经办落实中出现偏差;有的村干部不注重学习,对惠民政策一知半解,工作没有底气,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问题向上推,影响了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同时,通过走访群众发现,县镇村三级在惠民政策宣传上形式不够丰富,村务公开做得不实不细,致使群众政策知晓率偏低、满意度不高。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着力在强化业务培训上下功夫。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整合业务骨干,采取分片到镇、集中培训的方式,每年至少对镇村干部开展两次以上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基层干部能力水平。同时,由各镇办负责,不断强化对镇村干部日常教育管理,采取绩效考核、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一方面,要着力在强化政策宣传上下功夫。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镇村联动协作,充分利用院坝说事会、村民微信群等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镇办纪委要常态化坚持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各项机制制度,督促村监委会充分发挥作用,重点在做实做细村务公开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群众对惠民政策落实的满意度。(谭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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