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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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莫想“等上位” 不宜任职就请“下”——留坝县对探索干部能“下”三项重要依托的思考
日期:2016-08-02 来源: 点击:

“以前,有些领导干部干工作不谋实绩,却一心想着拉关系、找门路,要职位、要待遇,现在,工作干不好了就得让你下,这种压力是前所未有的!”一位基层单位负责人在学习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后这样说到。

近日,省委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在基层引起热议,作为关系干部个人成长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一机制打破了领导干部以往“等上位”、“铁交椅”、“论资排辈”的旧思想,绷紧了领导干部心中谋事、干事的弦,促进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压力。然而,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关注的焦点是:如何让干部下的去、下得服气?因此,“下”的首要关键就是精准识别,让下的事实客观、真实,下的情形合理、合情,下的措施得力、具体。笔者认为可以依托三个方面做好干部“下”的评价与识别。

一是依托干部群众的评价。“业绩在实践,声名在民间”,要善于从群众口碑中识别干部。从群众口碑中,可以了解干部是否真心对待群众,是否真心为群众办事,是否“八小时内”和“八小时之外”表现一致,群众对干部的德行表现掌握得更公道、更客观。把群众评议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标准,建立群众评议机制,适当提高群众评议的范围、权重,拓宽群众评议干部方式,鼓励群众上谏、组织部门下访、纪检信访部门信息联动等多种了解群众意见的形式,将信访、举报、群众评议不满意率达30%的情形,全部纳入群众口碑评价“红线”,一旦触碰红线者必须进入“下”的处理程序,真正给予群众话语权,坚决让不真心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口碑差的干部“下”的去。

二是依托工作实绩的考核。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提出了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依据,对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安全维稳等重难点工作落实不力的调整情形,明确把工作实绩与干部使用相挂钩。实践中,干部实绩考核作为评价考核干部的重要方式,在结果运用上却一直存在“只奖优不罚劣”的老好人现象。发挥考核奖惩“指挥棒”作用,必须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干部实绩考核档案,做到考准考实干部实绩、如实记录实绩结果、精准评价实绩位次、严格实施实绩问责,定期晒单亮绩、揭短亮丑,让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及个人在实绩单前无话可说,坚决让履职消极、实绩不突出的干部“下”的去。

三是依托组织处理的措施。组织处理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但实践中却常常以纪律处分为主、为先,组织处理的力度不断淡化。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必须紧紧依托组织处理为措施,围绕中、省、市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规定要求,盘点目前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以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关于组织处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条款适用的情形、标准,避免基层在执行组织处理中面临的标准不一、量责不等的问题,切实发挥组织处理在教育、监督、惩处干部的重要作用,让组织处理成为干部“下”的依据,成为干部“下”的结果体现,坚决让触碰组织处理规定情形的干部“下”的去。

(留坝县委组织部 吴栩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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