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紫柏街道办事处青羊铺村党员冯某某酒驾问题。2018年10月23日,冯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冯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紫柏街道办事处青羊铺村党员陈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8月16日,陈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陈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皇庙镇大树坝村党员廖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10月3日,廖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受到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廖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对违纪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刚性执纪,严肃查处,持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留坝县纪委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