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纪发〔2017〕24号
中共留坝县纪委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驻留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增强廉洁意识
中秋节、国庆节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提升行为自觉,强化纪律敬畏,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严禁收送节礼,用公款送月饼、花卉、烟酒、土特产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代金券、消费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内部食堂相互宴请;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违反节假日(含双休日)公车停驶、定点封存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他人转嫁支付报销费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监督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尽早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廉洁过节新风。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深入研究“四风”新动向、新形式,采取有效对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紧盯奢靡享乐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苗头性、倾向性“四风”问题即查即纠,对隐身变形“四风”问题严查严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和巩固作风的整体好转,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成为腐败的温床,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
县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廉洁过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随机抽查。
三、坚持从严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要管住管好平时,又要紧盯重要节点,要求不能低,检查不能松,执纪不能宽,问题不能放。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纳入纪律审查范围,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要把握查究“四风”问题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节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查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不力,存在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县纪委将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积极通过网络、电话、微信、信访件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要迅速进行核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报告县纪委。同时,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形成强大震慑。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在10月11日前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廉洁过节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传真):0916-3923098。
中共留坝县纪委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