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17-04-23 来源: 点击:

各镇(街道)党委、纪委,各相关部门党组、纪检组:

现将《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留坝县纪委

2017423

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扶贫政策正确执行,扶贫措施精准实施,扶贫资金使用合规高效,按照省纪委420“三个助力”电视电话会议和市纪委《汉中市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抓手,扎实推进问题排查、集中查处、警示震慑、严格问责、建章立制,巩固和拓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中、省、市脱贫攻坚重大政策部署和措施、责任落实情况,着力查处工作失职失责推动不力的问题;

(二)检查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着力查处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检查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情况,着力查处贫困户精准识别严重失实、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和贫困人口退出不精准等问题;

(四)检查贯彻落实扶贫资金使用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着力查处贪污、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五)检查脱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着力查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资金滞留、帮扶不尽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谎报、瞒报和漏报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六)检查脱贫攻坚包扶单位帮扶情况,着力查处包扶工作队不驻村、不履职、不尽责的问题。

三、工作时间

2017424日至724日。

四、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行动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参与配合。

(一)摸底自查。各镇(街道)、各部门按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镇、逐村,逐部门、逐项目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各镇对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重大部署情况、本辖区实施的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脱贫目标任务完成、包扶单位履职情况、工作队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扶贫办要结合脱贫攻坚督导情况将1+21责任单位和双联部门帮扶项目、资金投入、扶贫帮扶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整理上报,并将2015年以来中、省、市、县脱贫攻坚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整理上报;审计部门要对2015年以来上级和本级对扶贫项目审计情况梳理归类,将在审计中发现的资金滞留、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进行分类上报;发改部门将2015年以来扶贫项目申报、立项、批复等情况整理上报,并对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财政部门将2015年以来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发放、使用等情况逐项整理上报,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上报;其他部门将本单位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上述各种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7428日。

(二)畅通举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拓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渠道,县纪委在信访室设立脱贫攻坚举报中心,镇纪委也要成立脱贫攻坚举报中心,并在镇、村、组醒目位置公布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举报,及时汇总上报问题线索。县纪委信访室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利用信访直通车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变上访为下访,每月到各镇、各村开展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收集工作不少于4次,对反映问题准确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三)督促检查。县纪委将成立检查组,对各镇、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相关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对省、市反馈的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逐一核查;对问题突出的镇、部门将集中核查;对贪污、挪用、套取、截留、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及公职人员列入贫困户等问题,要彻查严查,以儆效尤,形成威慑。

(四)分类处置。各镇(街道)纪委、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如实上报并填写《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附件2),于425日前报全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纪委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程度,统一审核把关,进行分类处置。对于属于扶贫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问题及时移交,整改规范;对违纪违规问题认真核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交由镇(部门)核查的问题线索,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要认真核查,在拟立案和讨论处分格次时需提前报县纪委审核把关同意。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作为重要工作和纪律审查重点,投入主要精力,切实查深查透。要围绕问题线索的批转、核查、处理等环节,突出查办重点、提高查办时效、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及时办结、处理到位。

(五)追究责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通过专项行动,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问责一批人员,查处一批案件,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图形式、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各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建立健全督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镇(部门),开展实地督办,对整改不力者实行责任追究、全县通报、媒体曝光三管齐下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问责。

(六)建章立制。各镇纪委及成员单位要将专项治理中发现、查处的问题逐类分析汇总,查摆问题根源,从制度上研究解决办法。要把专项行动与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专项治理工作期间,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各镇纪委及成员单位要每月9日、24日填写《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附件2)、《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报告单》(附件3)报县纪委纪检室;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镇纪委要在每月19日前填写《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附件2)、《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报告单》(附件3)报县纪委纪检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县纪委牵头,成立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各镇纪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涉及脱贫攻坚的镇、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协作配合,做好各自承担的脱贫领域相关问题的排查、整改和规范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相关业务科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做好具体的沟通衔接工作(名单于424日报县纪委纪检室)。各镇(街道)纪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好专项治理行动,要把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各镇(办)、各相关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立足长远,巩固提高。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着眼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围绕群众关切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形成严谨细致、科学有效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附件:1.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

3.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报告单

附件1

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焦士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建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王小卫县纪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县扶贫办

县审计局

县财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王小卫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情况收集、综合协调工作,由严少飞同志负责联络事宜(电话:18191607995)。

附件2

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线索来源

被举报人姓名

单  位

职务、职级

反映的

主要问题


上一条:中共留坝县纪委关于印发《留坝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党员干部清明节行为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