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留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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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留坝县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2-08-07 来源: 点击:

  留办发〔201257  

中共留坝县委办公室

留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留坝县群众评议科(股)长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驻留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留坝县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留坝县委办公室

留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717

留坝县群众评议科(股)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窗口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中开展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下功夫解决少数部门单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执行不力等问题,彻底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对待群众冷横硬等现象,促使机关干部进一步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提升机关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水平,为加快宜居和谐山水家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原则

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客观公正,程序规范;奖惩结合,促进工作。

三、评议对象

县政府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的职能科室(含二级机构、所属站所)主要负责人,以及垂管单位中具有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的职能科室(含所辖站所)主要负责人。共28个单位。

1、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单位(19个):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审计局、县文旅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2、窗口服务单位(4个):县交警大队、县卫生监督所、县社保经办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3、垂管单位(5个):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电力局、县运管所、县养老经办中心。

四、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包括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

1、是否存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粗暴执法等问题,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2、是否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3、是否存在对群众的投诉、检举、控告、申诉无故不予受理或故意拖延、处理不力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

 1、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和监督渠道,是否存在不按公开承诺的内容履行职责,致使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得不到落实等问题;

2、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的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三)办事效率

1、是否存在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是否存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

2、是否精通业务、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是否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3、是否存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或者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效能问题失察失管,致使所属工作人员效能低下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

1、是否存在工作不负责任、作风飘浮、简单粗暴、故意刁难等问题;

2、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五)廉洁自律

1、是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为政清廉、严格自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现象;

2、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现象;

3、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县委决定成立留坝县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刘少海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波,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卢兴华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谢建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县委作风整顿办副主任王俊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苏景文,县人社局局长侯惠斌,县编办主任程从云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和指导我县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创先办,谢建斌任办公室主任,王俊明侯惠斌任副主任,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及领导小组关于评议活动的指示和决定,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参评单位开展评议活动。

六、评议步骤

开展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评议准备。按照评议要求,各参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评议方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将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科(股)长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科(股)长述职表(附件3)于725日前报县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县电视台每晚动态播出活动简介字幕,公布群众参与评议邮箱及电话。留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坝纪检监察网、留坝党建网向社会发布活动公告。县创先办以手机短信群发方式,向全县辖区内的手机用户发布活动公告,营造浓厚评议氛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在评议工作中,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设立网上投诉举报电子信箱(lbxcxzybgs163.com lbzdb002163.com)和监督举报电话(39231333922356),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评议测评。采用单位评议、群众测评和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结构化赋分,共计100分。测评对象最终满意率得分=单位评议折算得分+群众评议得分+社会反馈扣分+领导小组联评得分。具体步骤如下:

(一)单位评议(20分)

由参评单位召开测评大会,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参会人员: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本系统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代表。会议流程:第一步,宣布评议工作要求;第二步,评议对象述职;第三步,发放并填写《留坝县2012年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问卷测评表》(见附件1),计算单位评议分。根据得分情况和参评科(股)长数量,确定群众评议对象。

(二)群众测评(50分)

召开知情人员评议会,参会人员: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两代表一委员人数不少于20人),各镇对口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职能管理对象,职能服务对象(参会人员不得少于30人)。会议流程:第一步,宣布测评工作要求;第二步,通报测评对象基本情况;第三步,发放并填写《留坝县2012年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问卷测评表》。

(三)社会反馈(20分,实行扣分制)

根据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收集的群众举报和反馈意见,由县纪委牵头进行核实,按以下标准进行扣分。

1、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工程、推销商品、劳务和服务的,每起扣1分;

2、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有吃、拿、卡、要、报行为的,每起扣1分;

3、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拉赞助的,每起扣1分;

4、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故意刁难、滥用职权的,每起扣1分;

5、对转办或交办的事项不认真办理,或未按时报结的,每起扣0.5分;

6、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其他方式问责的,每起扣2分;

7、受到县级及县级以上媒体公开曝光,查证属实的,每起扣3分;

8、其他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每起扣1分;

9、行政复议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诉讼败诉的, 每起扣2分。

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以最高分计分。科室其他人员存在上述行为的,对科(股)长折半扣分。

()领导小组联评10分)

县群众评议科(股)长领导小组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联评,综合计算各项得分后,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排名在前10位的科(股)长,定为群众满意科(股)长 得分排名在后5位的科(股)长,评定为不满意科(股)长

七、评议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评定为满意科(股)长的,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 符合干部任用基本条件的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同时,在相关媒体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二)评定为 不满意科(股)长的,视情况予以诫勉谈话、离岗学习、组织处理,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合格)档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科(股)长的,一律予以免职,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组织人事部门重新分配工作。

(三)单位有一名科(股)长被定为不满意科(股)长的,所在单位向县群众评议科(股)长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单位有两名及以上科(股)长被定为不满意科(股)长的,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取消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四)垂直管理单位的参评科(股)长评议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五)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八、相关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抓好参评科室的思想教育、学习培训、查摆问题和整改提高等工作,认真完成评议工作的各项任务。县群众评议科(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突出抓好集中测评和日常监督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评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力度,注重宣传正面典型,以点带面。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参评单位和参评科室要把评议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建服务型机关、创建文明窗口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评议活动当作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良好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窗口建设和管理,在解决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务求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要规范评议行为,严密评议程序,严肃评议纪律。县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评人员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凭个人好恶、不带个人偏见,对被评议科(股)长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被评议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客观、准确评价自己,严禁向参评人员打招呼。违反评议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留坝县2012年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问卷测评表

附件2:留坝县2012年群众评议科(股)长活动科(股)长基本信息一览表

附件3:群众评议科(股)长述职表

 

 

 

 

 

 

 

 

 

 

 

 

 

 

 

 

 

 

主题词:作风建设  评议科(股)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共留坝县委办公室          2012717印发 

                      共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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