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县纪委召开2021年第11次常委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付浩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组部《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组部《通知》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防汛备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防汛责任落实、物资保障储备、应急值班值守、风险隐患排查等重点环节,及时跟进监督、实地监督。对防汛备汛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坚决从严从快追责问责,确保防汛备汛工作万无一失。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两个会议是在全省、全市上下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热潮之际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分别总结了全省、全市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了下半年任务,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行动纲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在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上走前列、做表率,在强化政治建设、落实监督责任上持续发力;要紧扣省委、市委重大部署安排,紧紧围绕省委巡视汉中反馈问题整改、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防汛救灾责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严明换届纪律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有效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监委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市委书记钟洪江到市纪委监委机关走访调研讲话精神、7月21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县纪委办公室 冉航 张希文 供稿)